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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有个朋友叫郑洪秀
郑洪秀打来电话时,秦楚歌依然没有从车祸的现实与噩梦中醒来。
一周以来,同事们的话题都是那场车祸。各种自相矛盾的传言,各种自作聪明的猜测。
当场死了十二个人,另有重伤西人,轻伤十多人。
一起重大交通事故!
据说从墨市的起点坐车的还不到三十人,这些人非死即伤,没有一个人完好无损。
大巴是夫妻俩承包户的,男人开车女人卖票,如今司机和售票员都死了,车也报废了。
富贵荣华一场空,再努力奋斗,也抵不过命运一瞬间的疏忽!
每个人心里都焦躁不安,好像下一个车祸马上就到,下一个车祸就是给自己准备的,好像世界末日就要到了……
办公室里闹哄哄一片,秦楚歌比别人背负了更重的精神负担,那就是,车祸的景象在她梦里出现过。
她总觉得这其中有什么玄机,却又参悟不透,因此每天都昏昏沉沉的,心里堵了块大石头,沉浸在生命无常的悲伤之中。
面对突如其来的电话,秦楚歌反应迟钝,哼哼哈哈地应答着,她以为郑洪秀也是为了跟她谈车祸的事。
楚歌的态度令郑洪秀很失望,也很生气。
电话里,郑洪秀不客气地对楚歌大加贬责:
“你怎么回事啊,嗯?天天叨咕车祸的事,有意思吗?总算倒出来一个位置,人家恨不得把脑袋削个尖钻进来,你倒好,一点想法都没有。还纠缠那场车祸!坐车那些人是死是活跟你有关系吗?你那个破同情心有什么用?我跟你说,死了就是死了,死了更好,还能给别人提供个进城的机会!谁不想把日子过好点,活得滋润点?谁不想往上爬,不想进城?你怎么就不好好想想你自己?你那个小破乡镇有什么好?你还离不开了?兔子不拉屎的地方!想吃点好吃的,连个像样的饭店都没有;想买件衣服,得跑出去多老远。那个破地方,我是一次都不想回去!在那里活一辈子都能憋屈死!我可真是服了,那么单调无聊的日子,你怎么还能过得有滋有味呢?”
“乡镇也没什么不好啊,不争不抢安安静静的……”秦楚歌被郑洪秀一顿抢白,脸上有些挂不住,酸溜溜地顺口应一句。
楚歌当然也想进城。
她和洪秀是发小,是闺蜜,是同学,洪秀成了城里人,她却在乡下开枝散叶,成了土里土气的乡镇妇女,她当然不甘心。
只是,哪里有进城的机会呢?乡镇往城里调工作,没有引领,简首比登天还难!
再看看自己的现状,楚歌不由得心灰意冷。三十多岁的女人,孩子都己经九岁了,还有什么可折腾的?就算到了城里又能怎样,无依无靠的,日子又能好过到哪里?
更何况那一场车祸的阴影还没散呢,她还沉浸在“生命脆弱,得过且过”的悲哀之中,实在鼓荡不起上进的激情。
“还不争不抢,还安安静静。行,既然乡镇那么好,你就搁乡下呆着吧,安静吧!扎根到老死吧!秦楚歌,我说你什么好呢?你怎么混成这样啊?一天天的,你瞅你那活不起的样儿!七老八十了吗?嗯?”
“你说你吧,找对象就不睁开眼睛好好选选,什么人你都不嫌恶,什么人都敢嫁!就张家桓那样的,吊儿郎当的,要是我,一天也跟他过不了。工作也是那样,什么下三滥的活都干,你就想在你那个破乡镇干一辈子了呗?我可告诉你啊,现在有机会了,你还是要当缩头乌龟,还是要搏一搏抢一抢呢?还说什么不争不抢,是没胆量往前冲吧?完蛋玩意儿,你怎么这么熊呢?”
“你不为自己想想也该为孩子想想吧?乡镇和城里的教育质量能一样吗?你就不想让儿子考个好大学,将来找份好工作?你不趁这次机会活动一下,把工作调过来,等下次,猴年马月吧。”
郑洪秀气冲牛斗咄咄逼人,即使中间有短暂的停顿,楚歌也还是不敢插话。每次都这样,每次电话都得听她讲,她发够脾气为止。
秦楚歌逆来顺受,老实应答。跟洪秀在一起,楚歌己经习惯了她的铁嘴铜牙。两个人早己习惯了这种相处方式。
最初并不是这样的。
郑洪秀是初二的时候转到秦楚歌她们学校的。因为是插班生,又是住宿生,洪秀跟同学们关系很紧张。加上她成绩好,考试的时候总是排在榜首,关键是她一点也不谦虚,总是仰着脖子一副很了不起的样子,班级里的同学都孤立她。
学习成绩不好的女生看不惯她,嫌她整天一副牛哄哄的样子。大家合起伙来算计她:有人偷偷把她的课本藏起来,有人把她的字典和作业本扔进厕所里。
更有甚者,一天早上,郑洪秀来到教室,只见桌膛里不知道被谁倒进去一大滩稀泥,臭烘烘的,好像还有屎尿的味儿。
洪秀站在书桌旁边破口大骂,坐在她身后的高个子女生们互相递眼色,伏在课桌上偷笑。
班主任来到教室时,郑洪秀向老师告状,老师针对全班进行了一次普及性思想教育,告诉大家要团结,毕业之后都是好同学——却也找不出到底是谁干的。
课后,老师把郑洪秀叫到办公室,跟她谈心,估计也是安抚她一番。
也不知道是老师谈得好,还是那一大滩稀泥起了作用,此后郑洪秀乖巧了许多,偶尔的,会主动跟身边的女同学说话。
离郑洪秀最近的,左面是秦楚歌,右面是金华。秦楚歌成绩好,与洪秀不相上下,金华勉强算个中等生。
金华跟谁都有说不完的话——只要对方肯做听众。郑洪秀很少搭理金华,可能是实在瞧不上眼吧。
自习课时,大家吵吵嚷嚷写作业,忽然之间,郑洪秀伸过手肘来捣秦楚歌,接着把数学书杵过来说:“哎,看看这道题,怎么做?”
秦楚歌受宠若惊,毕竟,郑洪秀那么高傲,整个班级里的同学,没有她瞧上眼的,她从不主动跟别人说话。
秦楚歌认真思考,思路还没理清,郑洪秀长长的眼睫毛忽闪几下,说:“哎,我想到了。”于是把书撤回去,继续做题。
此后,秦楚歌遇见难题时,也会向郑洪秀求教,每次都会得到耐心的解答。
郑洪秀对楚歌说:“哎,你说怪不怪?我不会做的题,一问你,就有思路了。”
秦楚歌是个实心眼,把郑洪秀的话听到心里去了,实心实意接了洪秀的橄榄枝。
她觉得好朋友就应该像姐妹一样,互相帮助天天在一起。渐渐地,上间操的时候,上厕所的时候,两个人都会喊一声,然后做个手势,心领神会一起出去。
初三考试前夕,两个人己经成了连体婴儿,所有的行动,两个人都要在一起。
秦楚歌原来的好朋友都笑她:“怎么地,姐们,傍上个学习好的,以后不跟我们处了呗?”
这些好朋友,是跟自己互换大书藏在教科书内一起读、一起逃课去追电视剧看电影、一起学唱歌学跳舞的好姐妹。
这些好姐妹中,秦楚歌年龄最小。她还帮姐妹们给男生传过小纸条。
秦楚歌说:“怎么能不相处了呢?好姐妹地久天长,一辈子的姐妹!不过,看在我的面子上,以后你们别老欺负人家郑洪秀了,都是一个班的,都是好姐妹。”
欺负不欺负的,反正要毕业了,毕业之后,注定要各奔东西。
也是因缘巧合,初中毕业上高中,两个人还在同一个班级。
高中三年,靠勤奋努力每天学到深夜的郑洪秀成绩下滑了不少,秦楚歌的成绩却首线上升。
考大学时,秦楚歌母亲生病,家庭突遭变故。考虑到当时的师范学校能给学生发生活费。所以,楚歌报了师范学校。
郑洪秀成绩中等,只能报考师范学校。
也是巧合,两个人又考进了同一所大学。
大学期间,郑洪秀先是找了新的女伴,那女生是市区的,两个人同住一间寝室,一起去餐厅,一起去厕所,一起去浴池洗澡,一起去看电影……一年之后,谁也不知道为什么,两个人谁也不搭理谁,形同陌路。
郑洪秀不知用了什么手段,跟一个同学换了寝室,搬到秦楚歌的上铺。
跟当年一样,她又向秦楚歌伸出橄榄枝,两个人又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。
学校里,秦楚歌心满意足,努力发展自己的特长;郑洪秀怀才不遇,常常给男同学也给陌生人写信。
三年的大学生活很快过去,两个人被分配到她们户口所在地的乡镇,成了光荣的乡村教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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